手機增值稅增加:終止的充分理由?

我們知道增值稅的增加將反映在三重播放訂閱上,套餐從 2 歐元增加到 3 歐元。

有些人可能忘記了,這種成長也必須反映在行動套餐中,並且有同樣的成長。增加不一定讓人滿意…

增值稅增加通常會生效2 月 1 日在 Orange 和 SFR然後稍後在布伊格電信等伊利亞德/免費。

然而,《消費者法典》的一篇文章指出,如果價格上調,訂閱者“價格變更生效後四個月內可以免費終止合約」。 Orange 在給客戶的一封信中也(重新)強調了這種可能性。

如果客戶「花了 99 歐元買了一部 iPhone - 當它的價格接近 800 歐元時 - 是的,這是一個問題”,法國電信發言人宣稱,他在 12 月初表示,其 1,100 萬客戶網際網路和/或行動裝置受到價格上漲的影響。

在布伊格電信,一位發言人也提到了同樣的事情:「這是服務合約的修改,客戶有四個月的時間免費終止合同,為此。 »

對於剛剛以優惠價格購買了市場上最新手機且套餐大的用戶來說,這顯然是正確的計劃...有了這種可能性,用戶可以支付 12 或 24 個月的訂閱費用,同時保持你的最後一個設備!

現在出現的問題必須讓運營商感到害怕,那就是了解行動消費者是否會湧向這樣的機會以補貼價購買新手機,盡快在 2 月 1 日開始實施增值稅上調。

您自己會利用這個機會嗎?也許會為你提供一部 iPhone 4、視窗Phone 7…甚至可能是最後一款 Google 手機而且,Nexus S …

編輯

似乎有必要警告某些人:今天購買手機將無法讓您在不支付套餐的情況下以低價享受智慧型手機...

事實上,我自己也想看看是否有可能獲得一款適合套餐的手機,以期在 2 月 1 日取消。所以我選擇了 HTC Desire,價格為 1 歐元,包含 1 小時的 Origami Star 套餐,每月 39 歐元。不錯的嘗試,但不幸的是,在這個重要的日子裡,由於「增值稅」原因而無法取消,Orange 有個好主意,向「新」客戶表明套餐將會增加,但最重要的是製作套餐。已閱讀並接受一般銷售條件、一般訂閱條件以及截至 2011 年 2 月 1 日的價格」。此框是強制性的,沒有它就無法簽署合同,同時也不能因為增加而終止合約。

我在 Orange 網站上發現了這一點。也就是說,這並不意味著所有商店都已正確告知了這個問題...因此,您可以隨時去商店嘗試一下,仔細閱讀他們讓您簽署的合約...我們不知道,最好的交易可能是在當地的商店!

編輯2

對於不久前訂閱的客戶:

事實上,國務委員會認為,在銷售合約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商家無權在最終確定應繳納增值稅時要求購買者提供與該稅款相對應的價格補充:商定的價格是確定的和最終的

因此,除非在已簽署的合約中另有說明,否則業者不得在不允許免費終止的情況下提高含稅價格(《消費者法》第 L121-84 條)。並且根據《消費者法》第 R132-1 條,我們在簽署合約時未引用透過電子郵件和信件告知的增加條款,因此這些條款不適用,這是免費終止的原因。

«在專業人士與非專業人士或消費者之間簽訂的合約中,條款具有以下目的或效果:

  1. 觀察非專業人士或消費者對未出現在他所接受的書面文件中的條款的遵守情況,或包含在另一份文件中的條款,這些條款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明確提及,並且他在簽訂合同之前並不知道這些條款。«

對於最近訂閱的客戶:

在我們接受的新一般銷售條件中,有一個條款提到「價格上漲或增值稅增加的影響」是不夠的,因為根據《消費者法》第 R132-1 條,這將再次被證明是不公平的條款(仍導致合約終止而不產生任何費用)

«在專業人士與非專業人士或消費者之間簽訂的合約中,如果條款的目的或效果是造成合約雙方權利和義務之間嚴重不平衡,從而損害非專業人士或消費者的利益,則屬於不公平。。 »

因此,這意味著如果一項條款賦予經營者比消費者更多的權利,則該條款是不公平的。

例如,如果在新的條款和條件中僅談論“轉嫁增值稅增加”,則會造成法律不平衡,因此是不公平的條款。

因此,一般條款和條件必須提及“轉嫁增加的費用”和下降的增值稅”或“含增值稅的價格需按 19.6% 和 5.5% 的稅率繳納增值稅”,這意味著如果增值稅減少,將轉嫁。在這種情況下,專業人士和消費者之間確實存在權利平衡,並且該條款是合規的,因此不可能在沒有費用的情況下終止。

編輯3

由於出現了許多關於與取消的可能性相關的包裹的問題,我們的西伯利亞讀者花了一點功夫為我們整理了所有這些包裹。再次感謝他,他的評論也非常活躍!以下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套餐及其價格。

目前還沒有洩漏,所以我們只能說這將在包括無限網路、允許觀看電視的套餐中完成。

如果您正在尋找如何在此次漲價後取消您的計劃,請點擊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