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任何貪污或隱性工作,兒童「影響者」現在受益於法律監督。
越來越多的孩子開始嘗試冒險Youtube在照顧他們小寶貝的父母的幫助下。然而,這些年輕的攝影師中最幸運的是,如果他們擁有足夠的觀眾、持續足夠長的時間,並製作足夠長的影片供廣告商插入一些廣告,他們就能取得巨大成功。因此,有些家長可能不會將其視為繼續為孩子帶來快樂,而是將其視為自己賺錢的機會。昨天,國民議會一讀通過的一項法律旨在規範這種「隱藏工作」。迄今為止,還沒有立法規範年輕「影響者」的工作。該法案由 LREM 議員 Bruno Studer 提出,並在上週在委員會一致通過。
法律框架
該文本旨在規範兒童的活動時間以及收入,最重要的是“以兒童的利益為主導”,以防止“在這些影片的背後,兒童是貪污或隱藏工作的受害者» 根據 Bruno Studer 的說法,引自法國國際米蘭。孩子們可以“工作”,因此他們與藝術家處於同一管理之下:年輕的歌手、舞者、喜劇演員或演員。屆時,他們的收入將存入 Caisse des Dépôts et Consignations,直到他們成年為止。
歷史先例
如果未建立僱傭關係,屆時監護人可能因隱瞞工作而被處以 75,000 歐元的罰款。或者更糟的是,貪污。在法國,這種類型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喬迪,他在四歲半的時候就登上了單曲銷量第一的位置,據說在他的職業生涯中收入達到了1000萬歐元。一筆未凍結在帳戶中的款項,其父親克勞德·勒穆瓦恩 (Claude Lemoine) 非法使用了這筆款項。
被遺忘的權利
該法律的通過也使批准「被遺忘權」成為可能,該權利將允許兒童在達到成年年齡後要求刪除他們出現的所有影片。對於過度接觸這些網路的兒童來說,這是一個特別有用的機制,《每日野獸》稱之為“股份» 或“共享父母”,大致翻譯成莫里哀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