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過濾長期以來被認為是非法下載的權宜之計,隨著歐盟法院 (CJEU) 的裁決,網路過濾於 2 月 17 日停止。
這種做法包括透過部署關鍵字過濾、IP 或系統阻止列入黑名單的網站等來阻止存取網路上的某些網站。然而,盧森堡法院裁定:
社交網路的運營商不能被迫建立針對所有使用者的通用過濾系統,以防止非法使用音樂和視聽作品。
該案涉及比利時權利持有者公司 Sabam 與網誌,一個致力於歐洲年輕人之間分享的社交網絡。 Sabam 於 2009 年對 Netlog 提起訴訟,命令其從其目錄中刪除透過其網路分發的作品,並永久阻止其成員提供這些作品。那裡歐洲法院熱衷於尊重與所尋求的目標相關的手段的相稱性原則,拒絕下令建立這樣一個普遍的監視系統。她解釋說“這種預防性監控需要主動觀察儲存的文件» 因此 «電子商務指令禁止的一般監視« .
因此,共同體法必須在適用時一方面尊重兩者之間的平衡原則保護網路使用者的基本權利另一方面是與娛樂業及其受益者相關的利益。在圍繞有爭議的 ACTA 簽署展開辯論的背景下,這項決定可能會對其在歐盟簽署成員國的適用產生限制性影響。案件有待繼續,但法官的錘子敲擊風險如雨般降臨,因為某些政府試圖對人們實施廣泛的監視網際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