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始人趙長鵬被判入獄 4 個月

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創始人趙長鵬被判處四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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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趙某出庭接受宣判。
  • 瓊斯法官駁回了司法部增加趙刑期的請求。
  • 趙承認違反反洗錢規定。
  • 創辦人幣安同意支付1.75億美元的保釋金。

趙某面臨法庭判決

4月30日,趙某出庭受審。此案在金融界媒體引起轟動,檢察官來自部門正義(司法部)要求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然而,他的辯護律師強烈反對任何形式的監禁。

與司法部的明顯分歧

法官理查德瓊斯(Richard Jones) 駁回了司法部增加趙的刑期的請求,這一點非常引人注目。他表示,沒有證據顯示該公司的創辦人幣安已被告知其平台上發生的具體非法活動。

判決有堅實的基礎

法官感謝檢察官的詳細報告,同時概述了可能的判決。 “在很多方面,”瓊斯說,“我同意檢方的觀點。”

趙先生遵守規定

去年 11 月,趙和幣安交易所認罪違反美國反洗錢和製裁法規。作為與政府達成的全面和解協議的一部分,允許該加密貨幣交易所繼續運營,趙同意辭去該交易所首席執行官的職務並支付5000 萬美元的罰款,這使得幣安背負了43 億美元的債務。

最大交易平台創辦人加密貨幣也同意繳納 1.75 億美元保釋金,以在審判期間保持自由。

2023年11月,美國檢察官要求禁止趙在審判期間出境。據他們稱,這位幣安前高層可以犧牲自己的存款,過著舒適的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