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考慮禁止公共場所臉部識別

目前正在討論一項措施,但該措施的實施期限最長為 5 年。

隨著科技的發展和公民的忽視,政府正在考慮將數位工具作為一種監視手段。如果自愛德華的揭露以來這種事態已為大眾所知斯諾登儘管勇敢地犧牲了自己的自由來揭露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大規模監視,但一個國家的不同法律並不能以同樣的方式保護每個人。在法國,CNIL 警察網際網路,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數位自由,因此推出了就其建議草案「cookies和其他追蹤器」進行公眾諮詢1月14日。作為歐盟成員,我們也受益於 GDPR,它賦予每個人查閱、修改和撤回其個人資訊的權利。目前,歐盟內部正在討論臉部識別,歐盟可能會在五年內禁止其在公共場所使用。

即將出台的禁令?

路透社報告稱可以做出這一決定,特別是因為它將允許成員國“尋找防止虐待的方法」。該方法在一份長達 18 頁的白皮書中提出,並設想建立新規則,以加強保護歐洲人隱私和資料權利的現有法規。

3至5年禁制令

文件特別指出:「在這些現有規定的基礎上,未來的監管框架可能會更進一步,包括限時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臉部辨識技術」。如果適用的話,所提到的時間限制將在三到五年之間。然而,以下項目可以例外:安全以及用於研究和開發。歐盟數位和反壟斷部門主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並非 GAFAM 的坦誠朋友,她將於下個月提出她的建議。然後我們就會知道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