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為什麼要設立一個從未獲獎的奧斯卡類別?

為什麼學院要設立一個從未有人得獎的奧斯卡類別?讓我們一起探討這個有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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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屆奧斯卡頒獎典禮於 1929 年在好萊塢舉行。
  • 最佳類別音樂原版已經發生了許多變化。
  • 最佳原創音樂劇類別已經 25 年沒有獲得提名。

奧斯卡:歷史之旅

首屆奧斯卡頒獎典禮於 1929 年 5 月 16 日在加州好萊塢的羅斯福酒店舉行。當時,12個類別都在競選中,有些人是按性別分開的。例如,最佳影片頒發了兩個獎項:一個頒發給最傑出的電影,另一個頒發給最具獨特性和藝術性的電影。在後一個類別中,FW Murnau 的《日出:兩個人的歌》獲得了該獎項,而威廉威爾曼的《翅膀》獲得了最優秀影片獎。《日出:兩個人的歌》值得以同樣的方式得到歷史的認可《翅膀》

品類不斷變化

超過過去 95 年, 進行了許多修改奧斯卡類別。然而,沒有哪個類別比最佳原創音樂經歷了更多的名稱變更和修改。長期以來,學院將音樂劇和非音樂劇的音樂類別分開,有時區分改編音樂(例如來自戲劇作品的音樂)和完全原創的音樂。

最佳原創音樂劇獎:空缺25年

2000年,學院創建了一個名為「最佳原創音樂劇」的類別,旨在取代當時已退休的「最佳原創音樂劇」類別。然而,學院對現代音樂劇的資格標準非常嚴格,以至於25 年來沒有任何電影獲得該類別的提名

事實上,要獲得最佳原創音樂劇類別的提名,影片必須包含至少五首由同一作者或同一作者團隊創作的原創歌曲,並用於畫外音或視覺詮釋。這些歌曲必須有大量的表演,清晰可聽,易於理解,並且必須推動電影的情節。對情節不重要的任一組歌曲不被視為合格。

顯然,這些嚴格的標準為許多潛在的提名者設置了障礙。例如,即使在大型動畫音樂劇中,也會使用某些歌曲來確定基調或進一步探索角色的動機;他們不一定會推進情節。因此,某一年沒有足夠的電影符合激活最佳原創音樂劇類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