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稱谷歌在反壟斷案件中構成搜尋“壟斷”

該決定源於司法部 2020 年對該公司提起的訴訟。

長話短說

  • 谷歌被判犯有搜尋產業濫用壟斷罪。
  • 谷歌維持其主導地位的方法是非法的。
  • 谷歌面臨嚴厲制裁的風險,包括結構性劇變。

壟斷指控:谷歌陷入混亂

L'網際網路日常生活中無所不在的互動平台正在經歷重大顛覆。網路巨頭Google在聯邦法官做出判決後,該公司正經歷一段艱難的時期,該判決認定該公司犯有數位搜尋行業非法壟斷濫用罪。

違反謝爾曼法案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阿米特梅塔 (Amit Mehta) 在 2020 年司法部和幾個州提起訴訟後,於 2023 年進行了為期 10 週的審判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在其決定中指出“谷歌是一個壟斷者,其行為是為了維持其壟斷地位,違反了《謝爾曼法案》第 2 條”。這項美國法律旨在防止大公司的反競爭行為。

谷歌面臨責任

這是一項嚴重指控,可能會對山景城公司造成毀滅性後果。谷歌每年向蘋果等公司支付數十億美元,以維持其搜尋主導地位,這是非法行為,三星Mozilla 成為其智慧型手機和網路瀏覽器上的預設搜尋引擎。

據檢方稱,透過成為預設選項,Google阻止了其競爭對手達到競爭所需的規模。此外,谷歌的主導地位使其在收入和數據收集方面都受益匪淺。

因此,指控和證據堆積如山。判決書也強調,“Google認識到失去其作為各個平台默認搜尋引擎的地位將損害其財務業績”

辯護和後果

作為對法院判決的回應,Google表示計劃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堅稱其龐大的市場份額歸因於其產品品質。然而,訴訟發現,Google人為影響廣告價格,超出了自由市場的成本。

如果谷歌在這個具體案件中避免了製裁,法院的判決表明該公司未來不一定會這麼幸運。這家網路巨頭和美國司法部將於 9 月在聯邦法院舉行新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