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ve再次扮演用戶隱私保護者的角色,並起訴網路巨頭。這一切都要歸功於《一般資料保護規範》。
該計劃由 JavaScript 創始人、Mozilla 公司首席技術官 Brendan Eich 於 2016 年發起,從 2005 年創建該公司到 2014 年擔任首席執行官,勇敢的是一個瀏覽器旨在不同於雙寡頭提出的經典報價的替代方案谷歌瀏覽器/火狐。它的目標是與第一個一樣快,並且像第二個一樣注重隱私保護,特別是透過預設阻止 cookie(可選廣告)以及透過電子前沿基金會的 HTTPS Everywhere 擴展使用 HTTPS 版本的網站。從它的第一個發布,瀏覽器還提供了阻止腳本(如 NoScript 擴充功能)、共享按鈕的選項Facebook、以文字形式顯示推文以及 Google 和 Facebook 的登入按鈕,它們各自以自己的方式透過儲存 cookie 來收集用戶數據,從而監控用戶的活動。
在後劍橋分析和愛德華·斯諾登時代,將自己呈現為捍衛隱私是一種戰略立場,但 Brave 似乎也擁護這種精神。我們學習透過該網站硬幣電訊報Brave 已向歐洲 GDPR 領導機構對Google提出正式投訴。自 2018 年起,《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允許歐洲公民透過要求資料副本並刪除資料來保護自己。該訴訟是由 Brave 政策和行業關係董事總經理約翰尼·瑞安 (Johnny Ryan) 提起的,他發誓,如果谷歌不停止濫用權力,分享其數十個不同服務收集的用戶數據,並通過“所有人都可以使用」的資料倉儲。
讓每個人重新獲得獨立於 Google 服務的控制權
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收到了該投訴。 Johnny Ryan 指責 Google 違反了 GDPR 第 5(1)(b) 條,該條要求數據“為特定、明確和合法的目的而收集,並且不會以與這些目的不相符的方式進行進一步處理« .委員會 «負責監管 Google 在整個歐洲經濟區的資料保護」。據申訴人稱:“Brave 的申訴適用於“使用限制» 針對Google的 GDPR 相當於功能分離,讓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他們選擇用自己的數據獎勵哪些Google服務。»
據報道,Brave 還寫信給歐盟委員會、德國聯邦卡特爾局、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以及法國競爭管理局。如果這些監管機構都不對谷歌採取行動,勇敢建議它可以起訴這家科技巨頭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