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IL 對谷歌處以 10 萬歐元罰款

在山景城未適用被遺忘權的情況下,CNIL 命令谷歌支付 10 萬歐元的罰款。

斧頭已落下Google在法國,但這不會對山景公司的投資組合造成太大損害。 3 月 24 日星期四,國家資訊科技與自由委員會 (CNIL) 對 Google 處以10 萬歐元因為沒有對搜尋引擎的所有網域擴展應用個人請求的取消引用。

幾個月來,谷歌一直處於 CNIL 的視線中,特別是該公司決定無視國家委員會的正式通知,該通知要求這家美國巨頭接受所有引擎版本上內容取消引用的請求。山景城公司願意在 .fr 和 .de 版本的 Google 上刪除此內容,但不會從 .com 版本中刪除。因此,被遺忘權只得到部分適用。

當這10萬歐元的罰款宣布後,谷歌立即向法新社宣布希望對此決定提出上訴。該公司現在可以向國務委員會尋求協助。

CP |有權#解引用: 限制訓練@CNIL制裁谷歌 →https://t.co/TnPWQa2GJv pic.twitter.com/vbIPkWne3z

— CNIL (@CNIL)2016 年 3 月 24 日

2014年歐盟法院確認被遺忘權

自2014年5月起,法院正義歐盟承認“被遺忘權”,允許任何公民從搜尋引擎中刪除與其相關的資訊。因此,Google有義務向希望從搜尋引擎中刪除個人資訊的網路使用者提供去索引表格。

該工具非常成功,因為 Google 表示已在法國收到超過 86,600 個請求,涉及 258,300 個網頁。其中 52% 的請求被接受。